A:
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是处于两方面原因考虑,下面分别解释。
1、合伙企业由于本身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,它已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为企业资信提供了保证。而且从近年来的实际操作情况看,验资形式和验资报告的可信程度有限,注册资本金很难真实反映企业真正的经济实力和清偿能力。
2、合伙企业是一种初级、原始的企业组织形式,它注重的是人合,对于资本的依赖程度不是很强,只要能保证经营的最低需要即可。
3、因此,合伙企业法不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金,而由各合伙人根据实际协商确定出资,为更多的人,特别是一些有能力但一时缺少资金的人参与合伙经营创造了条件。